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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散布茅台涨价虚假信息被罚时间:2011-12-23 国家发改委网站22日消息,广东省物价局组织了对高端白酒经销商的专项检查。检查发现,珠海港华侨实业公司等经销商存在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茅台酒价格的违法行为。为震慑哄抬价格行为,广东省物价局对珠海港华侨实业公司处以50万元罚款。 经查,2011年8月,珠海港华侨实业公司向家乐福、沃尔玛等超市发出函件,宣称“现酒厂调整茅台酒价格”,所以对茅台酒价格作出相应调整,53度新飞天茅台酒(500ml)每瓶批发价格从1099元调整至1280元。经核实,该时期贵州茅台集团对茅台酒经销商的供货价格并未调整过。珠海港华侨实业公司在贵州茅台集团并未调整茅台酒供货价格的情况下,捏造散布“现酒厂调整茅台酒价格”的虚假信息,肆意哄抬茅台酒价格,违反了《价格法》有关规定,属于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的价格违法行为,扰乱了市场价格秩序。 发改委指出,这起价格违法案件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依法查处并公开通报的目的是为了惩戒违法者,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诚实守信经营,主动杜绝价格违法行为。发改委要求两节期间全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加大对节日旺销的白酒等食品价格的检查力度。(王颖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