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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华业东方玫瑰“无条件退房”仍需缴违约金

时间:2011-08-19     作者:市监观察【转载】   来自:京华时报 周鑫 孙雪梅   阅读

限购政策导致北京郊区房价出现松动。本月初,通州华业东方玫瑰[最新消息 价格 户型 点评]二期A9楼盘推出80多套特价房,均价14500元/平米。这对前期以高出约5000元价格购买A4楼盘的部分业主产生巨大的震动。昨天,开发商华业地产[简介 最新动态]表示,将按合同价的5%返还业主房款用于充抵物业费、车位租赁费等费用,并承诺业主可无约束换房、无条件退房。然而,这些方案业主并不买账,认为“很像商场返券,没诚意”。同时,业主们退房时还发现需缴纳10%的违约金。

昨天下午,当事开发商华业地产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已制定了安抚华业东方玫瑰前期A4号楼业主的方案,称将返还业主购房合同价5%,且为业主设计了使用“返还款”的方案。方案分别是:直接冲抵物业费或车位租赁费;直接冲抵车位购置款,并在建委报价基础上享受8折优惠;直接冲抵再次购房金额。此外,开发商还承诺A4号楼业主可根据需求,无约束更换至A9号楼;也可无理由、无条件退房。

然而,当业主前往退房时却发现,所谓“无条件”仍要支付“10%的违约金”。业主透露,当初大家的维权诉求是退还购房差价和无条件退房,开发商的解决方案没有诚意。同时,一些业主指出,开发商提出的冲抵物业费或低成本购置车位等做法,“好比商场的返券活动,是变向购买其他产品”。走访中,还有业主表示若支付违约金后再购买A9楼盘依然划算,但开发商所谓的“无约束换房”目前并无细则,需待本周五推出。“A4号楼有5个单元,A9才两个单元80套,换不到就亏了。”一位业主说。

昨天,接待现场的开发商人员解释称,无条件退房是指开发商接受业主违约,不到法院起诉,但违约金仍需依先前购房合同给付。目前,A4号楼的业主表示将继续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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