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之前该公司承诺入住之后,房间内的设备能正常运转,该换的就换,需要修的就修,然而本人入住之后该公司并未履行之前的承诺,也违反了租房合同的第一条:甲方保证在乙方入住时房内基本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的状态。并因此导致租房半月来房间几乎空置无法使用的情况。
2020年6月14日,本人支付华筑万家公司400元租房定金。(看房时对于房间内的电路问题已提出异议,中介给的回复是签完合同后会有房管进行修整)
2020年6月16日,与华筑万家公司签定租房合同,并支付房租和管理费共计1483元。(当天再次提出房间的3个问题:1、没有房间门锁;2、房间内与厕所相连的窗户封闭问题;3、房间的安全用电问题,线路问题。中介以及房管给到的回复都是:“放心,这些问题我们会给你解决的”。当天达成的共识与口头协定是最晚在6月19日晚处理完以上3点问题,保证从6月20日起能够正常使用。)
2020年6月20日下午,本人去到房间查看,发现之前针对房间提出的3个问题,除了门锁安装上了最廉价的门别挂锁外,其他两个问题均未解决。(6月20日到6月26日中间这段时间,自己在想办法解决窗户等其他问题,以及打扫房间与搬东西,几乎还没来得及使用)
2020年6月26日中午,网购的烧水壶到了,拿到房间准备烧水消毒,刚插上,从厕所牵出来的第一根插线板就烧了,以至于房间彻底断电,无法使用。本人当即与房管微信联系,但房管始终爱答不理的态度。
2020年6月28日上午,本人与房管再次通过微信语音电话沟通,未果。当日晚,让我将钥匙放在门外。
2020年6月29日晚,房管回复已报修,但让给出修理时间时又含糊不清。
2020年6月30日,与房管及中介沟通未果
2020年7月1日,上午与中介沟通未果,此时已经只想退房,通过中介找负责人协商未果,下午打了投诉电话,傍晚房管才打电话来说叫了修理的人来看看,但此时本人并不在房间,钥匙带在身上(之前有给房管说过,如果修理的人要来,提前告知)所以此时打的电话是不是因为投诉之下的权宜之计未曾可知。
对于退房:半个月来,房间因该公司未履行到位之前的承诺,也不顾及房间的用电安全,使得房间无法使用,几乎闲置。房管代表该公司表示退房需要支付两个月的违约金,并且定金与管理费也不会退还。但本人认为这并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