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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加价乱收费 民航、铁路客票代理企业受罚

时间:2014-01-27     作者:市监观察【转载】   来自:京华时报   阅读

  京华时报讯(记者周宇)昨天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值春运客票紧张之际,部分民航、铁路客票销售代理代购企业趁机乱涨价、乱收费,受到发改委查处并公开曝光。要求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予以严肃处理,责令退还多收旅客价款,并根据情节处以罚款。

  国家发改委价监局检查中发现,部分地方民航、铁路客票销售代理代购企业存在超过政府指导价加价、价外加收费用变相涨价,以及强制搭售并收费等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有关交通运输客票价格政策规定,扰乱了市场价格秩序,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针对曝光违法案件,国家发改委已责成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予以严肃处理,责令退还多收旅客价款,并根据情节处以罚款。

  相关负责人表示,曝光价格违法典型案例目的是严肃国家价格政策规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震慑价格违法行为,提醒告诫所有交通运输客票销售企业守法经营。如有违反国家价格政策规定的行为,必将受到严肃处理。

  国家发改委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节日市场价格监管,及时检查并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交通运输客票市场价格秩序。对情节严重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对性质恶劣的乱涨价、乱收费企业,除了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外,要依照法律规定,责令停业整顿,提请有关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和经营资质。

  ■违规企业违规行为

  一、北京长北鑫宇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擅自超过规定的政府指导价100元—1800元,加价销售机票320张,加价幅度为7.4%—312.5%,多收消费者价款达13.9万元。

  二、北京轩业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擅自超过规定的政府指导价10元—490元,加价销售机票15张,加价幅度为1.1%—60.49%。

  三、长沙鸿运行航空票务服务有限公司在规定的政府指导价之外,通过擅自收取代理服务费形式变相加价销售客票4231张,其中机票最高加收467元代理服务费,加价幅度为52.5%。

  四、长沙龙行九州航空票务服务有限公司在规定的政府指导价之外,通过强制捆绑搭售“租车代金券”变相加价销售客票1318张,其中机票最高搭售“租车代金券”512元,加价幅度为57.5%。

  五、广州晟成商旅服务有限公司擅自超过规定的政府指导价290元—845元不等,加价销售机票9张,加价幅度达10.82%—54.89%。(对上述价格违法案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已责成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予以严肃处理,责令退还多收旅客价款,并根据情节处以罚款。)

  此外,上海迅途票务代理有限公司在代理销售铁路客票时,在规定的政府定价之外,强制加收旅客10元至20元的保险费,属于强制服务并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对此,价格主管部门已依法予以罚款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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