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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宝鸡陈仓区院多措施提高公诉案件质量时间:2011-11-29 近年来,宝鸡市陈仓区检察院公诉科一直把案件质量作为公诉工作的生命线,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公诉案件质量,降低公诉风险,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强化岗位练兵。针对公诉科人员流动大,新手多的状况,该院公诉科坚持定期学习制度。每星期都要抽出一天时间组织干警学习新颁布的司法解释、刑法修正案等与办案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一些具有借鉴、参考意义的典型案例,着力深化干警对司法实务难点的把握,以提高其业务素质。 严把案件入口关。在受理公安机关、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时,对起诉意见书及案件材料是否齐全、移送物品与清单是否相符等进行严格审查,对需要补查的案件实行口头或书面退查相结合的方式,提出补查建议,加强引导取证工作,减少退查次数,缩短办案时限。 强化人权和证据意识。该院公诉科要求干警严格树立起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并重的人权意识,确保案件审查到位、案情核实到位、罪名定性到位。尤其是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的关键证人、案发现场、鉴定结论以及未成年人、边缘年龄、边缘数额、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能力等,要求承办人进行认真细致全面地复核,及时发现证据缺陷,防止瑕疵案件的发生。 对疑难、重大案件集体“会诊”。 对于一些质量问题高发、易发的复杂疑难案件,如不起诉案件、自侦疑难案件、司法解释无明确规定而认识不一致的案件、新类型案件等难度较大的案件,由承办人严格审查,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从严把关,重点疑难案件提交检委会讨论。通过集体“会诊”,集中大家智慧,严把案件证据关、事实关和适用法律关,全力防错防漏。 开展评议庭活动。对于一些典型案件、大要案件,该院公诉科主动邀请检委会委员、人大代表、自侦部门干警等旁听庭审并对公诉人庭前准备情况、法律文书制作、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以及履行诉讼监督职能等方面的事项进行“挑刺”,从更高的视角为参评庭提出宝贵评议意见和整改方向。这一方面增强了办案人员的责任心,另一方面有利于帮助办案人员总结经验教训,掌握举证、质证要领,增强答辩技巧和应变能力,促使其通过不断学习,提供出更加优质的“司法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