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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女士投诉快乐租房(成都)公寓管理公司时间:2020-07-27
投诉内容:
2020年6月17号到成都同创公寓租房,他们给我推荐了他们同事带我们看房,当时考虑自身条件,想月租,中介让我们签订租房合同上面日期是一年,当时询问中介,回答是没是一个月可以退,现在2020年7月16号,要退房,被那个中介告知必须要自己把房子转租出去,而且还有转租费,当时租房房租加杂费1930,押金1930元,现在退房说我们违约扣除全部押金,还说没有证据中介说的不算,就算说了可以租一个月,也不代表可以退押金,当时租房明明还问了那个中介说一个月可以,现在来说转租,还有转租费。 现有证据:
中介聊天记录, 回复:
2020年7月27日14:52回访:还未联系我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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