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 >> 曝光台 >>默认分类 >>金融保险 >> 工商银行不让储户父亲开保险箱遭起诉
详细内容

工商银行不让储户父亲开保险箱遭起诉

时间:2011-08-11     作者:市监观察【转载】   来自:法制晚报   阅读

  工商银行银行不让储户父亲开保险箱遭起诉

  原告:女儿死亡老父却取不出物品 银行:不能确认是合法继承人

  本报讯(记者 洪雪)虞丽突然死亡,虞丽88岁的父亲却取不出女儿存在银行保险箱里的贵重物品。为此,虞老先生将工商银行丰台支行告上法院,要求银行交出保险箱里的财物。

  今天上午,丰台法院审理此案。银行提醒市民,为了避免类似的情况,储户在办理保险箱业务时可与家人办理联名手续。

  上午,88岁的虞老先生没有到庭,而是委托了他的女儿,也是死者虞丽的妹妹虞六妹出庭。

  2011年5月4日,虞丽因急性心肌梗塞突然死亡。虞丽生前在中国工商银行丰台支行租赁一个保险箱,但因其突然因病死亡,没有来得及处理好这个保险箱。

  虞六妹说,虞丽离婚后未再婚,也没有子女,其母亲也早已过世,所以其父亲虞先生是虞丽的唯一的也是第一法定继承人。

  被告银行辩称,他们与虞丽签订了租赁协议,约定如果储户死亡,那么只有其合法继承人和代理人持合法继承文件到银行申请开箱,银行审验无误后,银行可以打开保险箱,继承人可以自行清理箱内物品。

  “但是我们现在无法确认原告提供的文件是真实有效的,因此无法确认原告是否是合法继承人,所以拒绝开箱。”被告方代理人表示。

  被告方表示,之所以这样谨慎,是因为无法确认保险箱里是否有他人物品,因为银行并不知道虞丽放在保险箱里的东西是什么,因此必须确认开箱者是继承人后才能开箱。

  “你放心吧,这里的东西都是虞丽的。”虞六妹说,事发前虞丽因为身体原因,才将存折等财物放在保险箱里,原来准备到银行办理委托手续,但是没有想到突然死亡了,“手续没来得及办,可是我有保险箱的钥匙”。

  被告说,虽然原告有保险箱的钥匙,但是由于储户死亡,没有继承人的文件,他们也不能开箱。

  因为被告不同意调解,法官宣布将于下周宣判。

  ●庭后采访

  银行代理人表示,为了避免类似的情况发生,可采取三种方式:

  一是可以生前办理公证,约定保险箱里物品归属。

  二是可以在办理租用业务时,办理一个联名手续,让家人可以在储户本人生病等特殊情况下,家人可以持手续开启保险箱。

  三是在出事后到法院诉讼,拿着法院的判决到银行申请开箱手续。




最新评论
请先登录才能进行回复登录
相关链接
标题
更多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国市场监管报中国新闻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消费网全国12315平台人民网新华网今日头条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四川省政府网四川新闻网四川在线四川日报网四川文明网大成网黑龙江民生网
友情链接
标题
更多
馨健康网七客网络整形美容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泉州男科医院全国12315平台人民网通缉犯查询网成人本科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中国资讯网论文股票配资网站测速y阅头条电信测速郑州律师事务所
本站已支持IPv6 技术支持: 成都建站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