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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来新车竟"伤痕累累" 商家涉嫌欺骗消费者

时间:2009-01-19     作者:市监观察【转载】   来自:劳动报   阅读

东方网1月19日消息:很多消费者在买新车时往往疏于仔细验车,以为新车总不会有任何问题。然而,消费者陈先生却买到了一辆“伤痕累累”的新车,他用自己的教训警示所有消费者:购买新车也要谨防商家玩猫腻。   新车竟是“伤痕累累” 去年8月27日,消费者陈先生在某销售公司购买了一辆某品牌高级轿车。虽然这是一辆库存车,但因为是新车,所以陈先生并未仔细检验,只是简单看看外观油漆没有刮花、能够正常行驶,便很快付款提车了。可是,一个星期后的某天,陈先生无意中发现自己所购新车的底盘部位排气管破裂,雨刮器也是断裂的。陈先生十分气愤,立即与该店的销售人员联系。销售人员承认该车是在运输途中发生碰撞,致使局部出现损坏。   “购车才只有一个星期,就发生这样问题,实在让我不敢再相信这家经销公司的信誉。”陈先生认为,在他购买此车时,经销商并没有把碰撞过的情况如实相告,只说这是一辆库存车,“想不到这辆所谓的新车竟然被撞击过,商家此举实在太欺骗消费者了。”于是,陈先生要求按照《消法》的有关规定,予以“退一赔一”。   商家辩称事先不知情   根据消费者投诉反映的情况,市消保委汽车专业办有关人员立即到该经销公司进行调查。经过现场查看,消费者所反映的问题属实。汽车专业办的专家表示,这辆车的底盘比较低,在运输过程中,尤其是在卸货时操作不当发生了碰撞,致使排气管破裂。消费者在验车时并没有把车的底部抬起来看,事后发现有异样,才发现排气管破裂,再仔细检查,又发现雨刮器断裂。   对于涉嫌欺诈消费者的质疑,该公司辩称,车辆发生损坏的情况公司事先并不知道,但是公司承认在验车过程中存在不仔细、不认真的过失。最终,经过市消保委汽车专业办的反复调解,经销公司作出退车的处理。   消费者知情权受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指出:“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市消保委汽车专业办的专家表示,在本案例中,如果经销商是故意隐瞒车辆被撞击过的情况,那么这种行为确实存在欺诈之嫌。经销商在销售该产品时没有把车辆碰撞过的真实情况,向消费者告知清楚,这显然是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此外,消保委也要提醒消费者,在购买车辆时,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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