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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偷窃被罚反省返校遭拒

时间:2011-11-02     作者:市监观察【转载】   来自:华龙网 肖祥丹   阅读

10月中旬,大足一中学初二学生小浩(化名)与同学偷窃被学校记过,经过一周反省,小浩回校上学被班主任“委婉”地劝转学,小浩如今一直呆在家里。昨天,该校政教处刘主任称老师确实建议小孩换个环境,不过如果小浩愿意来读书,他们还是会接收。

与同学一起偷了600元钱

小浩今年13岁,是大足县邮亭中学初二学生。小浩母亲田女士介绍,她和丈夫两年前便从外地回家在当地做工照顾小浩。她说,儿子的确有很多坏毛病,他们也正在想办法帮他改正。10月15日,丈夫被儿子班主任张老师请去了学校,原来,儿子在头天晚上与4名同学一起赌博,晚上几人一块儿偷窃了宿舍学生600元钱。丈夫到校退赔后,便把儿子带回家反省。10月24日早上,儿子背着书包高兴地去读书,没想到两个小时后,儿子和父亲一起回家了。

小浩说,当天他一走进教室就被张老师喊进办公室,老师说了一大推话,意思就是喊他转学,他因此打电话通知父亲来接他回家。

班主任不愿意再接收他

儿子回家后,夫妻俩两次找过张老师,但张老师都委婉地建议小浩转学。前晚,田女士打电话和张老师沟通,张老师称,他什么教育办法都想尽了,但小浩还是不听话,与其让他在学校,还不如把他放到家长身边。田女士提出转班的要求,但张老师回答没有班级愿意接收小浩。

“张老师说得很委婉,但态度很坚决,不想再接收小浩。”田女士焦虑儿子已在家半个月了,中途转学也麻烦。昨天,小浩称说他很想回原来的班上学习。

教委称换环境也许更好

张老师昨天说,开学时,小浩向他保证过会遵规守纪,却屡屡再犯,这次发生这么大的事,小浩应该换个环境,他已没办法教育小浩。

昨天,该校政教处刘主任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因小浩等5名同学是未成年人,经学校行政研究决定对其中包括小浩在内的三名同学做了记过处分,并在大会上进行了通报批评。对于张老师要小浩转学一事,他不知道,不过老师确实曾建议孩子换个环境,如果小浩仍然愿意回来读书,学校还是会接收。

昨天,大足县教委相关人士称,义务教育是强制性教育,中学生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小孩的表现确实影响了其他人,换个环境也许对小孩更好,家长应配合校方对小孩加强教育。(重庆商报见习记者肖祥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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