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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充警界高官之女诈骗30余万时间:2011-11-17 21岁女大学生小红在网上认识了警察王永,她在与王永交往过程中,一人扮演女大学生、表妹、好友多个角色,使王永掉进骗局,骗得对方30多万元。昨天,记者获悉,丰台法院判决小红有期徒刑五年,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2010年6月,王永在网上闲逛认识了小红。小红自称叫小然,21岁,河北省三河市人,还是北京一所大学学生。听到王永说自己是一名铁路警察,小然说自己的父亲是河北省公安厅的副厅长,现正准备调往公安部工作。两人有了共同语言,聊得很是热乎。经过一个星期的网聊,王永告诉小然,自己已经结婚,只是婚后夫妻感情不好。小然告诉王永,有机会让她父亲帮助王永,王永很感动。 王永相约小然见面,开车到学校接小然,小然谎称外出办事,请王永帮忙送表妹小斐回燕郊家里。途中,王永向小斐问起小然的家里情况,小斐说的与小然果然一致。小斐指着河北三河市一家大酒店对王永说,“这是我家开的,我舅舅是做房地产生意的,爸爸是燕郊发电厂厂长。” 后来,王永与小斐在宾馆发生性关系。王永与小然在网上遇见,小然假装生气。后来,一名自称是小然朋友的小白告诉王永,自己正在劝小然,王永觉得挺对不起小然的。 听小斐说舅舅在燕郊做房地产项目, 王永想起自己叔叔是做电梯生意的,就问小斐能不能帮忙联系业务,王永先拿出了1万元活动费。一段时间后,小然说王永提供的电梯品牌不符合要求,要求王永赔偿,否则就要将王永与小斐的事告诉其妻子。王永无奈向妻子说出实情,夫妻俩借钱赔给小然。经查,小然总共骗走王永30多万元。王永觉得自己上当,向警方报案。 警察将小红抓获后,小红承认自己假扮小然、小斐、小白等人的身份。丰台法院认为,被告人小红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法院数罪并罚判处小红有期徒刑五年。(记者 武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