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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良乡村教师猥亵6岁幼女被判4年 只为上课寻刺激

时间:2011-12-24     作者:市监观察【转载】   来自:楚天都市报 胡凯 张静   阅读

楚天都市报讯时报讯(记者胡凯 通讯员张静)上课为寻求刺激,乡村教师陈某竟猥亵6岁女童,被判有期徒刑4年,赔偿受害人31855元,陈某所在学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今年57岁的陈某是大冶市还地桥镇某小学教师。今年3月18日,陈某上课时,为寻找刺激,先后两次对年仅6岁的学前班女童晓晓(化名)进行猥亵。晓晓父母报警后,陈某被抓获。

大冶法院审理认定陈某构成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陈某所在学校没有尽到保护的义务,应对陈某的犯罪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院判处由陈某及其所在小学赔偿晓晓精神抚慰金、转学费用和晓晓父母因控告犯罪产生的误工损失、交通费等共计31855元。目前女童晓晓已经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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