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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种不合格食品在京停售 部分用违禁色素防腐剂时间:2011-11-03 超市小食品违禁使用色素防腐剂 话梅肉、即食海蜇、红烧琵琶虾、香辣花生……昨天,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宣布新一期下架食品名单,总计42种不合格食品停止销售,一些超市小食品被发现使用了不得添加的色素和防腐剂。顺天府手帕口综合超市、乐城华普超市、迪亚天天超市等一批市民熟悉的超市,也因为发现不合格食品而上榜。 曾十余次上黑榜的“悠果”话梅系列产品再次露面,共有5批产品发现二氧化硫超标,生产厂家为兰州嘉年华食品有限公司。食用二氧化硫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等。山东无棣县吉超食品有限公司成为停售名单上的“大户”,共有9种“吉超”海味食品下架,9批次食品均检出了不得检出的色素日落黄。“日落黄”是一种人工合成着色剂,在某些高蛋白食品中禁止使用。 一批知名超市的“表现”也不尽如人意。市工商局抽查显示,顺天府商贸有限公司手帕口综合超市销售的“丰正”牌即食天然海蜇(辣醋味),明矾含量是正常值的123倍,明矾使用过量会对身体造成伤害。美廉美白纸坊超市销售的“金家福”香辣花生,过氧化值实测值是正常值的4倍;乐城华普超市销售的散装黄花菜,二氧化硫实测值是正常值的5倍。 另外,迪亚天天红莲店销售的“向军”牛板筋(素食),检出了“不得检出”的苯甲酸、日落黄、胭脂红、柠檬黄;北京物美大卖场商业管理公司新街口分店销售的“绿叶”金香鳕鱼片,也检出了“不得检出”的山梨酸;北京华欣万家超市销售的多批次湘味熟食,都被检出了“不得检出”的山梨酸。苯甲酸和山梨酸都是防腐保鲜剂,在食品中超标使用,将严重损害消费者身体健康。 北京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凡已购买上述不合格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食品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记者 窦红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