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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女士投诉四川天府银行时间:2020-05-15
投诉内容:
本人在贵银行办理的房贷款300000,1、贵银行没有告知我每月实际还款数额,2.贵银行工作人员告知我每月还3000元,昨天收到短信实际还款是3338.15,3.昨天联系工作人员态度也不好,让我马上还银行300000元, 现有证据:
无,合同未给我,拍照也不让拍 回复:
四川天府银行回复内容如下: 关于客户蔡女士投诉情况的回复 我行于5月9日收到贵单位转办的投诉信一封,现将核实后的相关信息回复如下。 一、投诉情况 投诉人蔡女士于2020年05月09日反映,我行客户经理签单时告知的还款金额与实际还款金额不符,具体投诉内容为:一是反映借款人向我行申请的房贷30万元,每月还款金额为3000元且未告知客户实际还款数额,收到我行短信实际还款金额为3338.15元;二是反映工作人员态度不好,让客户马上归还贷款30万元;三是反映合同未给客户,且不给拍照。通过客户反映的以上三个情况,我行高度重视,对以上问题进行逐一核实及处理。 二、核实情况 1、核实月供不相符问题。 我行于2020年4月10日向投诉人蔡女士发放30万元双创贷款,客户经理邓**发放贷款次日及4月29日分别两次进行电话回访,回访内容为:告知客户贷款本金30万元,期限10年,利率6.05%,客户确认无误;且通过微信告知客户因签单时无法确定lpr具体利率,具体还款金额以天府手机银行显示的还款金额为准。 通过该笔贷款三要素显示,该客户月还款金额为3338.15元,与客户反映的还款金额3000元相差338.15元,折算利率3.8%与我行实际贷款利率6.05%差距较为明显;通过我行与客户的微信、电话相关记录留痕显示,我行在放款后多次告知客户归还贷款按实际还款金额为准;客户反映的情况与事实不相符。 2、核实贷款合同未领取问题。 该笔贷款于4月10日放款,签订的贷款合同已移交至公证处,截至目前,我行未收到公证处返还的合同公证,客户签订合同当日,借款人蔡女士及配偶对合同每一项条款一一审核无误后签字确认;合同签订当天,客户并未提出需拍照或领取未公证的借款合同等诉求,客户反映情况与事实不相符。 3、核实客户经理服务态度不好,要求客户提前还款问题。 通过事因回溯,2020年5月8日晚7点客户经理邓*对借款人蔡女士归还贷款金额问题进行解答,因客户所提出的问题涉及利率调整,根据我行现行政策无法满足该客户提出的诉求,故未达到客户预期,引起客户有不满情绪,客户经理及时向客户道歉。随后,客户主动提出提前归还贷款并询问是否存在违约金问题,客户经理回复可提前归还贷款且为客户申请减免违约金,及时解决客户问题。因此,客户经理并未要求客户提前归还该笔贷款,客户反映情况与事实不相符。 三、处理经过 一是我行客户经理及风险经理及时联系客户,对客户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解释;二是联系开发商协助配合处理,借款人配偶已对还款金额无异议表示接受,同时与投诉人蔡女士进行沟通;三是采取约见方式进行沟通,对客户反映的问题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四、处理结果 2020年5月10日11点,我行与投诉人蔡女士及配偶以解决问题为出发点进行了面谈,客户经理及风险经理耐心听取客户诉求,对客户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耐心解释,根据客户诉求为客户申请更改lpr固定利率,若更改不成功,该笔贷款一年后由客户申请结清贷款,我行将免收提前还款违约金。 通过此次沟通与交流化解了客户心中困惑与疑虑,投诉人蔡女士及配偶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2020年5月11日晚电话联系客户,客户承诺将撤销投诉。 四川天府银行 2020年5月14日 2020年5月15日11:21回访:银行承诺尽力处理,目前还不知能否改为固定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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