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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先生投诉阳光财险四川省分公司时间:2020-05-29
投诉内容:
2019年11月20日在广元剑阁发生的车辆全损,经过保监会最后在2020年4月协商后赔付。但是至今到现在赔付款未到账,赔付流程需要走一个月吗?多次打电话投诉,无人理会此事。是因为把保监会的投诉撤销就可以不理了吗? 现有证据:
保监会投诉记录,保险公司投诉记录。 回复: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回复内容如下: 关于对饶先生投诉处理情况的报 经核实该案件于2019-11-20在四川广元国道发生溜车事故,因事故涉嫌存在重大故意行为,我司积极参与案件调查核实案件情况并告知车主及被保险人车辆不要动,等待我司调查核实。因疫情原因,调查工作无法展开,我司无法及时进行调查,需要等待复工后继续开展调查工作,故我司联系驾驶员以及副驾驶人员询问案件发生经过,但是副驾人员及其不配合。因为该车为新能源车,数据读取极为困难,我司联系过多方人员协助,该客户为阻止我司下一步调查,在一月份车主未向保险公司告知,私自将车辆报废并进行投诉施压,导致我司无法核定损失。接投诉后,我司已联系外部调查公司,目前仍在调查中,为化解投诉故与客户协商达成一致,本案我们先行赔付,但我司保留追偿权利,若后期调查结果出来,我司将进行追偿。客户无异议,故该投诉已化解。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分公司 2020年5月21日
2020年5月29日11:25回访:处理好了,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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