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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粮液称酒精含量不合格产品可能非公司出品时间:2012-01-17 记者 郑培源 以五粮液名义生产的“自园春酒(特酿)”上周末出现在广东省工商局公布的节前食品——酒类商品质量监测结果质量黑榜上。对此,五粮液新闻发言人、副总经理彭智辅昨日表示,这批问题酒很有可能并非公司出产,公司正在对此事进行具体调查。 据了解,广东省工商局2011年第四季度对云浮市、阳江市、江门市、茂名市、湛江市流通环节酒类商品进行了质量监测。共抽查了32家销售商(店)所经销的酒类商品共100批次,合格88批次,不合格12批次,合格率88%。在质量不合格的5批次白酒中,标称为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阳春市悦隆烟酒行经销的“自园春酒(特酿)”(生产日期:1998年11月17日,规格型号:500ml/瓶 39%vol)在酒精度、总酯以及乙酸乙酯等项目上均存在问题。酒精度不合格往往是为了降低成本,故意标高酒精度,以提高销售价格;而乙酸乙酯、总酯不合格可能是在生产过程中对发酵时间、发酵温度控制不严,造成酸、酯含量偏低。针对本次酒类抽查发现的12批次问题酒产品,广东省工商局已通知全省各地工商部门,对市场上出现的所有同批次的酒类产品一律采取下架措施。 记者在网上找到了网购自园春酒的信息,称“自园春与五粮液同原料、同工艺、同窖池酿制”,标价为98元一瓶。“这个子品牌没什么知名度,而且这个价位,显然不是和五粮液同等档次和同路的酒,不会给五粮液本身的销售造成影响。”一位资深的白酒经销商告诉记者,但他同时指出,五粮液在子品牌的开发上的确存在过于粗放的问题。五粮液副总经理彭智辅则告诉记者,自己身在外地,还没有完整了解整个事情的情况,“但就现在了解的情况,很有可能不是我们公司生产的。” 昨日,五粮液股价下跌5.46%,报收于30.4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