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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附加费成部分旅行社潜规则 老人参团另加钱时间:2012-02-14 中广网呼和浩特2月14日消息(内蒙古台记者董云静)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春节过后,旅游产品价格大幅下降,其中,港澳游价格甚至降到了1000元左右。但是,不少游客反映,部分旅行社竟然存在“看人下菜碟儿”的怪现象,老人、孩子参加旅行团需要另外交纳附加费。 呼和浩特市的范女士今年60岁了,最近她想到澳大利亚旅游,去旅行社咨询后,得知除了团费以外还要收取3000块钱的老年附加费,这让范女士心里很不舒服,她觉得这对老年人来说是个歧视。随后,记者对呼和浩特的多家旅行社进行了暗访,发现范女士所说的这种情况并不是个例。在内蒙古新世纪康辉国际旅行社、内蒙古中国旅行社,以及一些比较小的旅行社,老人和小孩出境游都会加收附加费。 工作人告诉记者,根据旅游目的地不同,附加费的金额也不同。澳大利亚方向,每人加收3000元左右;香港和澳门每人加收300到500元不等;云南等国内的城市也会加收300元左右的附加费。对于年龄的限制,不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规定,大多数限定的是21岁以下和60岁以上的游客,而港澳地区则是限定23岁以下和55岁以上的游客收取附加费。 从记者调查的情况来看,向老人、小孩加收所谓的“附加费”似乎已经成为旅游行业的潜规则。旅行社工作人员表示,境外的旅行社“地接”(目的地接待旅行社)那边都觉得老人消费水平低,就一直要求加钱。旅行社都是在赔着成本在做,它在赌客人的消费能力,不能赔的太多,所以老人和小孩就多收一些。《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33条规定,在签订旅游合同时,旅行社不得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者需要游客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呼和浩特旅游局表示,将对部分旅行社违规宣传、擅自加价的违规行为严令禁止,加大打击力度。同时,提醒游客慎重签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