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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日开始,乐山市井研县消委会陆续接到10多名消费者投诉,反映井研县某工作室收取了消费者预存的200-2000元不等的洗车费,但是中途洗车店更换经营者后洗车店新的经营者不承认之前消费者预存的费用以及会员应享受的洗车优惠等会员权益,甚至关门停业。消费者情绪激动,多人多次现场投诉和电话投诉。 通过消委会工作人员多次调解,最终为120名消费者挽回了经济损失约35000元,及时有效的阻止了一场随时可能升级的群体性投诉事件。 【案例评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洗车店通过预收款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洗车服务,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洗车等服务的义务,如果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洗车等服务的,应当按照实际的履行情况,扣除已经实际发生的费用后,退还消费者预付款剩余费用。并且应当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标准支付消费者预付款利息和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颜伟 □李磊 通讯员 章蕾 防骗消费提示: 近年来,预付消费市场是投诉的重灾区。投诉集中在预付式消费较多的娱乐健身、美容美发、餐饮住宿、洗车服务等服务行业。其中,部分经营者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发生关门歇业、易主、“跑路”等情形,既不继续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也不采取其他善后措施,造成消费者后续的追款之路漫漫无期。 因此消费者在预付消费时: 一要保持理性的心态,要充多方考证商家的综合信誉信用状况,不要冲着大额优惠一次性购买较大额度预付卡,优惠越大,风险越高,尤其是刚成立、开业的新店一定要谨慎办理。 二是切记要和店家签订合同(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纠纷争议解决机制。 三是妥善留存合同(协议)、发票、转账记录等证据材料,为日后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依据。 本站编辑:徐强 转载需注明来源:市监观察(www.scscjgb.com) |